盛毓一就怂了:“…那好吧。”
饭桌上气氛诡异,就她一个没心没肺的正自娱自乐。
“你这几日收拾收拾东西,待年后便跟着你二哥去北安上任吧。”
盛毓震惊,这个决定太突然了,此前本没任何她说过,她意识看向娘的方向。
“哎。”盛毓抬起,好奇地看向父亲方向。
杜姨娘天生好颜,哄的他爹了这么多年,到了现在也不忍心杀。
深红的玛瑙珠一个个圆饱满,里面仿佛有火光动,手串中还嵌着几颗金镶玉的翡翠珠,她摆来摆去,自己玩的不亦乐乎。
盛烨看着,忽然燥的。
正厅烧了地,茸茸的斗篷脱了,来里面藕荷的衣裙,少女腰纤细,盛烨暗中比量,自己两只手掌便可轻松握住。
二哥此行去北安是要上任知府,以知府之妹的名说亲,总要过商女,再不济总能当个举人娘。
这些年,边只有盛毓在旁。他对这个女儿可谓是溺至极,所以才养成了这样一派天真模样。
想是这样想,盛毓到底才十五岁,骤然听说要离开家,到底还是不愿意。
喝汤的时候,盛毓心不在焉的,一嘴就被了一。半截红吐了来,小心翼翼地哈着气。
盛文昌也频频望她这边看,到底是疼多年的孩,他对于盛毓还是有些愧疚的。然而事关儿,他还是定了决断。
她向杜宝兰送去一个委屈巴巴的神,平常娘接到神,就要向爹求了,即便她天大的篓,只要娘开,总能蒙混过去。
她坐在凳上闲的无聊,见什么都有趣,这会儿正把兴致放在自己手腕的手串上。
“毓儿。”
生在盛府这个富贵人家,后来又从军七年,随着郑王主京城。盛烨见过的人数不胜数,虽然到底没真的碰过女人,但他到底是个男人,打量的目光很快从盛毓的脸往,落到她的上。
盛文昌嗣单薄,养女早已嫁,活来的亲生孩只有他们两个,盛烨又从军在外。
活脱脱一个没长大的少女模样。
盛毓继承了她的好样貌,小小年纪便难掩姝。一肤像是瓷一样白净光,小巧的红唇、翘的鼻,就连睛也黑亮亮的,整个人便像是一副墨重彩的名画。
盛家到底是商,若留在云西,能结亲的人家无非就是城中那几家同样的商,日富贵倒是富贵,但终究算不得好。
盛烨却频频用余光打量她。
杜宝兰的笑容并不自然:“听你爹的,你已经是个及笄的大姑娘了,此去北安,你的亲事就交给你二哥了。”
她又小心翼翼看向盛文昌,她爹注意到她的视线也回望过来,中的是不容拒绝的威严。
偏偏这回杜宝兰像是本瞧不见一样,径自喝了茶,袅袅气挡住了她的脸,盛毓本瞧不清她的神。
他本就与这个妹妹不深,说是手足,却更像是陌生人,因此很快就能转变角,把她当作女人看待。
亲二哥,其实连陌生人都不如。盛毓坐他边,一顿饭吃得郁闷极了。